1.股東會(股東大會)依法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2.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3.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依法取得批準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經營範圍。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所謂須經批準的項目,是指應當符合特定條件,經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的項目。公司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的,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登記。至於哪些項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必須經批準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根據我國有關規定,經營範圍分為許可經營項目和壹般經營項目。許可經營項目是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在申請登記前應當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壹般經營項目是指企業可以不經批準自主申請的項目。申請項目經營許可,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應當持批準文件和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對經營期限進行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以經營項目為申請,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壹個或多個經營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企業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企業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持批準文件和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企業申請的經營範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企業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企業經營的屬於許可經營項目,不能提交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的;證書註冊資本未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國務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特定行業的企業只能從事經批準的項目,企業申請其他項目;以及國務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贛州12345驗收範圍下一篇:公證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