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直播電商產業基地牽頭,直播平臺、MCN機構、直播孵化園、直播電商企業、頭部主播、行業專家等參與將成立提供啟動資金補貼和運營資金支持,定期舉辦直播行業論壇和交流活動,為直播行業企業提供政策指導、人才培訓、資源對接等服務,通過政府引導和行業自律,營造良性發展環境。
(3)租賃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集內容制造、視頻技術、直播場景於壹體,經營管理權明確,有專職人員管理運營,能為入駐企業提供技術、信息、資金、供應鏈、市場對接等服務的多功能、多業態園區(基地),可認定為“區級直播產業特色園區”。給予園區(基地)運營機構壹次性財政支持65438+萬元,參照我區《關於促進樓宇經濟發展促進安全經營穩定的實施意見》給予政策支持;對獲得國家、省、市直播電子商務園區(基地)(或同等榮譽)認定的,按要求給予相應的配套資助。
(4)對已入駐直播電子商務產業基地、數字創意產業基地和區級以上直播產業特色園區(基地)的直播產業企業,在政策扶持期內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最高100%的租金補貼。
(5)對知名直播電商平臺授權或市級以上認定的直播電商孵化載體,並設有品選中心,直播間10間(含)以上,孵化載體年稅收總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最高年財政支持654380+000萬元。取消獎勵者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