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查詢時間:3月下旬
貴州省筆試後的流程:成績查詢、成績審核、資格復審名單、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名單、面試體能測評、面試成績查詢、體檢、公示、錄用審批。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通用崗位筆試成績=(公共* * *科目成績+少數民族分)3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公共* * *科目成績+少數民族加分)370%+專業科目成績30%。
筆試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
筆試未完成全部科目或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壹環節的資格。
資格審查的內容
資格復審對象須提供相關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材料。
下列人員還必須提供:
未取得畢業證的1.2023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
2.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同意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還應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證明)。
3.報考本縣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在貴州省鄉村振興三類縣66個貧困縣鄉(鎮、街道)工作的在職人員,還須提供鄉(鎮、街道)黨委出具的工作滿3年且連續3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證明,以及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批準證明。
4.申請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服務“三支壹扶”計劃、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服務計劃(壹村壹名大學生)、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的,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身份證明。
5.報考定向招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和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崗位的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出現役證明(退伍證或轉業證)。
6.報考全縣優秀村(社區)幹部崗位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主任、副主任,應提供鄉(鎮、街道)黨委出具的推薦書及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出具的任職三周年證明和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所在村的縣優秀村(社區)幹部崗位的省、市(州)、縣(市、區)黨委、組織任命的人員,或擔任過第壹書記或班子成員的人員,須提供其在該村工作的業績和所在村的縣(市、區)黨委、組織出具的連續兩年的證明,以及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