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包括中原地產、麥田房產、信尊地產、仲達恒基地產等房屋中介都收取2.7%的中介費,只有少數房產中介收取2.2%-2.5%的經濟服務費用。
1,代理費:現金按1%收取,貸款按2%收取;
2.貸款服務費:65438+總房價的0%;
3.擔保費:有的中介會收取0.5%的交易擔保服務費;
4.代理不動產登記費:每件不超過500元;
5.代理貸款服務收費:每筆不超過300元;
6.辦理房屋入住相關手續:每箱不能超過200元。
法律依據:
《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中介服務收費實行在國家價格政策調控和指導下,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制度。
(壹)咨詢、拍賣、職業介紹、婚姻介紹、廣告設計費等具有充分市場競爭條件的中介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評估、代理、認證、招投標服務收費等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市場競爭不充分或服務雙方達不到平等開放的服務條件的;
(三)對檢驗、鑒定、公證、仲裁等少數具有行業和技術壟斷性的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房屋租賃代理費,不論租期長短,均按半個月至壹月的交易租金標準,經雙方協商壹次性收取。
2、房屋銷售代理費,按成交總價的0.5-2.5%收取。
3.獨家代理的,經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得超過成交價格的3%。
4、土地使用權出讓代理費及標準另行規定。
5.房地產經紀費用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托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