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不得通過低價傾銷、價格串通、價格欺詐等方式濫用自主定價權。依法降低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的價格,嚴禁以排擠競爭對手或者壟斷市場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商品。
二是禁止達成和實施固定價格、限制生產或銷售商品數量、分割市場等任何形式的壟斷協議。
第三,不得濫用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搭售等無正當理由的市場支配地位。
四是不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不得排除、限制競爭。符合國務院規定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提前申報,未申報的不得集中。
五是不得實施商業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危害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嚴禁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者進行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六是不允許利用數據優勢“殺人”,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是禁止利用技術手段破壞競爭秩序,妨礙其他市場主體正常經營。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和技術對平臺內的交易、交易價格和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進行不合理的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條件,不得向平臺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第八,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
九是不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而且國家對社區團購開出了650W的巨額罰單,可見國家對社區團購的幹預。顯然,社區團購的亂象終將得到解決,國家會介入社區團購,形成公平的競爭環境,讓社區團購向好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