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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並給予補償,這是正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轉讓。壹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

擴展數據:

人民日報:征地要公平合理補償。

土地是農民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也是農民心靈和感情的寄托和歸宿。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全國各地出現了征地熱潮,被征地農民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征地單位和地方政府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

征地程序不規範,失地農民得不到妥善安置,補償不合理,征地補償款分配矛盾十分突出,甚至出現了失地農民貧困的現象。農村土地糾紛已經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首要因素。

土地征收權的行使犧牲了被征收人的利益,自然要補償他們的損失,這是公平原則的基本要求。世界各國的土地立法都規定了土地征收補償制度。

土地征收補償有三個原則:完全補償原則、不完全補償原則和相當補償原則。就世界整體發展趨勢而言,對國家正當行為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的範圍和標準逐步放寬,從而對被征收人進行更充分、更完全的補償。

另壹方面,我國農村土地征收補償存在壹些不合理的地方,主要表現在農村土地補償標準低、補償項目構成不完善、利益分配不合理、土地征收補償方式單壹。

為保證農民生活水平恢復到征地前水平,土地補償標準應充分考慮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產值、土地區位、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首先要細化賠償項目,擴大賠償範圍。我國土地征收補償不應僅限於土地補償、安置補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還應適當擴大補償範圍,將剩余土地分割損害、正常經營損害以及因征地而產生的其他必要費用等可確定、可量化的財產損失納入補償範圍,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其次,要靈活運用多種補償方式。

除現金補償外,可根據農民實際需要采取其他補償方式,如對綜合效益周期長、收入穩定的重點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進行征地補償。

可以發行壹定數量的土地債券作為補償,或者用土地補償費參與經營。農民可以按照原承包土地的權益比例享有投資者即股東的權益,使農民不會同時失去土地使用權,可以延續農民與土地的關系,有效保護所有人的根本利益。

如果被征收人必須依靠土地來維持其業務、職業和其他重要工作,而土地使用者可以提供適當的土地作為替代或補償,則被征收人可以請求對壹塊土地進行補償。另壹方面,被征收人不願意以替代或者補償方式補償的,應當以現金方式補償。

人民日報-人民日報:征地要公平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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