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旦印鈔少了,即社會上流通的貨幣少於需求,就會導致貨幣升值,物價壹般會繼續下跌,出現通貨緊縮,導致經濟形勢持續低迷,市場上的投資和消費行為減少,導致供過於求,物價下跌,進而影響企業利潤,使市場整體陷入通貨緊縮。與此同時,物價和資產價格的長期下跌導致市場需求不振,企業虧損被迫裁員,導致失業增加,經濟衰退。
所以每個國家的錢都不能隨便印,否則會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很大的危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七條新版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設計,報國務院批準。
第八條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專業企業印制。
第九條印制人民幣的企業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質量標準和印制計劃印制人民幣。
第十條印制人民幣的企業應當將合格的人民幣產品全部上交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發行銀行,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銷毀不合格的人民幣產品。
第十壹條印制的人民幣原件和原模型用後由中國人民銀行封存。
第十二條印制人民幣的特殊材料、技術、工藝、專用設備等重要事項屬於國家秘密。印制人民幣的企業和有關人員應當保守國家秘密;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
第十三條除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印制人民幣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發、復制、引進、銷售、購買或者使用印制人民幣的專用防偽材料、防偽技術、防偽工藝和專用設備。有關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人民幣樣幣是檢驗人民幣印刷質量和鑒別人民幣真偽的標準樣品,由印制人民幣的企業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印制。人民幣樣本貨幣上應印有“樣本貨幣”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