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國家如何為民營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國家如何為民營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壹是放寬市場準入和企業註冊限制,促進平等有序發展。

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國家允許外資進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

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積極推動自然壟斷業務投資主體多元化,民間資本可以以參股方式進入;對於其他業務,民間資本可以采取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進入;

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在加強立法、規範準入、嚴格監管、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和合作金融機構。

二、充分利用財稅支持政策,提高全民創業和結構優化能力。

設立民營企業創業發展基金,支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技術服務和產品公共檢測,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專業化發展,為沿海經濟帶和大型項目提供配套服務;

支持民營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在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計劃中優先考慮獲得省級以上著名商標或名牌產品的企業,並享受現有優惠政策;

鼓勵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積極組織民營企業到國外開展各種展覽和洽談活動,以及企業參加我市組織的境外展覽和交易會,鼓勵民營企業投資境外資源,彌補國內資源和市場的不足,促進機電產品、消費品、技術和服務出口;

第三,建立金融服務機制,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加快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鼓勵銀行與政府或社會貸款擔保機構合作,建立融資和擔保平臺,支持各類擔保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積極吸引社會法人和民間資本設立和參與組建企業擔保機構,不斷擴大擔保體系規模,提高融資擔保支持能力。

落實民營企業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和稅收優惠措施。

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企業通過股權融資和項目融資籌集資金,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實現境內外上市。

第四,完善政府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服務體系,營造寬松和諧的企業生態環境。

打造民營企業綜合服務機構。建立健全以融資擔保、投訴維權、信息網絡、政策咨詢、創業輔導、法律援助六大服務平臺為主要內容的民營企業服務體系。

加快民營企業信息化建設。進壹步擴大“中國民營企業營口信息網站”的覆蓋面和應用範圍,完善市(縣)、區網絡系統,為企業信息化、網絡化提供運營指導服務。

五、加強領導和監督,確保民營企業經濟健康發展。

加強對私營經濟的領導。要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放在首位,切實加強領導,進壹步完善民營經濟管理體制。

規範政府對民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補充:

私營企業是私人投資、私人經營、私人享受投資收益、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

  • 上一篇:公司隨意調動工作可以要求賠償嗎?
  • 下一篇:勞動法對環衛工人的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