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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在海關管理改革中做了哪些工作?

南京國民政府在積極收回關稅稅率自主權的同時,加大了海關管理改革力度,收回了稅收保管權。

經過英國稅務總局六七十年的占領和管理,中國海關已經演變成外國列強侵略中國的工具和堡壘。宋子文曾說:“中國海關已經成為政府的政府,是外國列強駐華使館的附屬物。哪怕是稅務總局的壹句話,也和財政部有異曲同工之妙。北京財務總監的命運掌握在國家稅務總局手中。而且海關收入存放在外國銀行,這使得他們在中國日益強大,中資銀行在角落裏。海關高級官員的任命僅限於外國官員。”因此,海關的管理和組織必須改革。

第壹,國民政府於1927成立海關署。關稅局的政策、設立與廢除、華僑的任免與升遷都由關稅署管理,分散了壹般稅務署的權利。1929 1國民政府任命梅為第四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解除了她高傲的職位。對於國民革命和國民政府,何梅壹直被認為是溫和派人物。

第二,改善政府的海關監管地位,加強海關監管力量。海關監督員作為海關署專員,對稅務署及以下人員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三,改革海關人事制度。招聘外國人時,除有特殊需要或國內無合適人選外,不得聘用外國人。外籍員工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和符合條件的外籍員工享有平等的晉升機會。所有稅務機關應盡最大努力選擇合格的中國員工。

海關改革後,根據海關工作人員的記錄,外國人的數量大大減少,從1926的1231減少到1934的960人。在1928之前,作為稅務部門的中國會員基本沒有。從1930開始,擔任稅務機關的中國會員不斷增加,1934達到32個,但這個過程非常緩慢。我國在1933年實施全國統壹稅則時,海關的行政主權並沒有完全收回。國家稅務總局仍然是英國人,海關的主要高級職員仍然是外國人。中國要把海關變成壹個純粹的中國機構,還需要很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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