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改革的三項新措施:
1,殯葬改革,政策先行。2023年,圍繞殯葬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國家將進壹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各項改革措施在基層實施過程中有據可依、無據可依;
2.完善基層公益性質的殯葬設施,建立健全常態長效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公益性公墓、集體公墓、公益性殯儀館等。
3、鼓勵和提倡有條件的地區對農村火葬采取壹定的補貼措施,並嚴格做到“三不準”:
三不準特指:
1,不壹刀切;
2.沒有強迫;
3、不準搞平墳運動。
三項禁令如下:
1,禁止占用基本農田建墳;
2.禁止制作、銷售和使用大棺材;
3.禁止任何鄉鎮或集體經濟組織出租或出售墓地用地。
三個拆除細節如下:
1.拆殺遊戲;
2.豪華墓;
3.硬化的墳墓。
補貼: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居民,均可享受喪葬補助福利。
葬禮是處理死者遺體的壹種文明形式。
喪葬程序:豎靈、收斂、失協、誘靈、收屍、祭典、火化、喪葬、安心、後續護理。
從古到今,喪葬方式多種多樣,有土葬、樹葬、花壇葬、草坪葬、天葬、鉆石葬、太空葬、礁球葬、有機粉葬、海葬、花葬、畫葬等。這些殯葬方式都被稱為綠色殯葬。
關於葬禮的規定:
1、人口密集、耕地少、交通便利的地區,應實行火葬;
2、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允許土葬;
3.允許實行火葬和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4.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存放骨灰等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
5.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施茄葬陪葬的具體方案,將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的新建和改造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6.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7.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願改革喪葬習俗,他人不得幹涉;
8.在農村為村民設立公益性墓地,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
綜上所述,國家進行基本殯葬制度改革的初衷不是為了禁止土葬,而是為了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法律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第壹條
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
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文章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的殯葬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人口密集、耕地少、交通便利的地區,應實行火葬;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允許土葬。
允許實行火葬和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