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三歲以下兒童離婚方法可以根據下列情況確定:
1,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跟媽媽住。如果母親有特殊情況,他們可以和父親住在壹起。特殊情況包括:母親患有長期未治愈的傳染性疾病,子女不適合隨母親生活,或者母親有條件贍養,但父親要求子女隨母親生活;
2.對於兩歲以上三歲以下的孩子,父母雙方都要求和他們住在壹起。如果壹方有特殊情況,可以優先考慮特殊情況,包括做過絕育手術的壹方,或者孩子長期和壹方生活在壹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離婚時如何判斷孩子不滿3歲?
1,如果孩子的年齡在兩歲到三歲之間,則以有利於孩子為原則;
2.首先,離婚後,哺乳期的孩子應以母乳餵養的母親為原則撫養;
3.首先,父母可以在有利於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同意輪流撫養子女;
4.孩子跟誰住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經濟條件,孩子年齡等。)是孩子監護權的主要考慮因素。
5、2歲以下的孩子,判斷的原則交給母親。特殊情況下,如果女方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病,為了孩子的健康,判給男方撫養。
6.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和媽媽住在壹起。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隨父親生活: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長期未治愈的疾病,子女不應隨母親生活;有撫養子女的條件,但不履行撫養義務,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因為其他原因,孩子確實不能和媽媽住在壹起。
壹般離婚三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至於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歸屬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根據孩子的成長由誰撫養做出判決。父母子女關系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消失,這是法律上的強制性規定。已經決定的撫養權在壹定情況下是可以變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 *父母子女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