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以及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可分割。
2、斷絕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法律不保護,但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協調。
3.妳必須在他們需要的時候履行贍養義務。
第二,在繼父繼母的情況下,可以斷絕母子關系。未成年孩子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成年人可以,但是血濃於水真的那麽容易斷絕嗎?不如好好溝通,互相理解,壹步到位。建議妳合理理解做母親的辛苦。如果孩子沒有辦法,妳要耐心跟他講道理,多陪陪他,帶他出去玩。他現在青春期叛逆,妳要合理管理,盡量不要打罵他。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過收養斷絕父子關系。成年親生子女不能與父母斷絕父子關系,成年養子女可以協議解除。血緣關系不能斷絕,同時父母撫養教育子女的法定義務和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法定義務也不能回避。
法律不支持父子關系未斷絕的說法。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能通過協議等任何方式解除。我國憲法和婚姻法都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從這壹規定可以看出,直系血親是以自然血緣為基礎的親屬關系,包括父母與子女之間、祖父母之間、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孫子女之間等。,只能因壹方死亡而終止,不能人為解除。如果父子之間有血緣關系(親生父子),任何法律都沒有解除父子關系的程序性規定。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才能消滅。比如未成年子女與他人合法收養的情況,收養關系成立時,親生母子關系消滅。此外,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也不能消除。收養父子關系的,應當依照收養法的有關規定解除父子關系。我國《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繼子關系也可以參照收養法的相關規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