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中國國籍。
2、18周歲35周歲以下(1987 1月至2005 1月期間出生),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外,2023年新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8)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參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完成學業的,放寬到2023年1結束前取得畢業證書。
8.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包括符合教育部、國務院學位辦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的專業條件。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務員:
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保障履行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我國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
針對公務員範圍存在的不同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反復研究認為,幹部管理制度正在改革中,公務員範圍需要適應民主政治發展和我國現行幹部管理制度,公務員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建議維持草案規定的範圍;同時,建議對公務員定義的表述進行修改和完善,以符合需要規範的公務員範圍。最後,立法機關接受了這項建議。
《公務員法》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