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拘留十五日,罰款五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犯罪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判斷飲酒駕駛的標準是車輛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
根據計算,正常情況下,飲用350mL(約1小瓶)啤酒或半瓶白酒(20ml)後,血液酒精濃度可達0.02(20mg/100ML),即滿足酒後駕駛處罰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六個月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