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簽訂之前的履行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如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責任界定不明確等,容易產生法律糾紛,壹旦產生糾紛,取證和解決難度大。
回溯合同有什麽風險?
1,存在壹定的法律風險。
對於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由於不確定性較大,雙方權利義務不清,法律責任不明,容易引發法律糾紛。壹旦產生糾紛,取證和解決困難,合同的預控功能無法體現,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2.存在壹定的管理風險。
補充合同違反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導致合同管理質量和效率下降,擾亂企業正常管理秩序。例如,補充合同使合同生效日期晚於合同履行日期,但其他條款與正常簽訂的合同壹致,導致合同生效日期、履行期限、有效期間存在邏輯沖突和混亂,還可能導致合同的交付、驗收、付款時間和條件不壹致,給合同的管理和履行帶來不利影響;
3.存在內部控制審計風險。
在基本管理制度和內控管理流程中,公司明確規定了項目管理流程以及合同起草、審批、簽訂、履行等管理環節和流程,規定了相關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責和管理權限。背簽合同違反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對公司造成實際危害後果,導致內控制度執行出現偏差或漏洞,應予以避免;
4.存在財務信息失真的風險。
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會影響財務部門的及時入賬管理,以及財務部門的會計報表,如成本、應付賬款、資產負債表等。,不能如實列示與項目相關的費用支出,導致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成本狀況,造成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容易導致成本失控、決策失誤等經營風險。
綜上所述,如果在施工合同中,存在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量變更的可能性,又沒有合法有效的合同作為依據,糾紛就很難順利解決。對於采購合同,可能因標的設備市場價格波動或運輸損耗風險而產生爭議,無法出具相關合同證明。例如,合同履行地或貨物交接時的市場價格可能會因市場價格的波動而發生較大變化,從而導致企業經營成本上升,損害企業的經濟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4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