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價低於投標價是違法的,應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合同。如果合同價低於投標價,則該合同違背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是非法的。
投標有什麽要求?
壹、投標人條件
(壹)、投標人應是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註冊資金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2)投標人(公司)應具備壹定的墊資能力。
(3)投標人應承擔與投標文件的編制和遞交有關的所有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均不承擔上述費用。
二、招標項目的準備條件
本項目已滿足以下招標條件:
(壹)、本項目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年度計劃;
(二)、已經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預算;
(三)建設用地已經征用,障礙物已經清除;現場施工用水、用電、道路、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合作配套條件已分別落實,能保證供應,使擬建項目在預定工期內繼續建設;
(5)有當地建築部門頒發的建築許可證;
(6)本工程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審核。
首次申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應提供以下材料:
壹、《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
4.驗資報告復印件(包括所有附件);
五、主要辦公設備清單、辦公場所證明材料(自有產權證明復印件;提供出租人的產權證及租賃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六、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身份證、任職文件、簡歷、高級職稱證書、工程建設註冊資格證書、從事項目管理經歷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人事檔案管理機構證明復印件;
7.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人員的身份證、註冊資格證書(含變更記錄、續展記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人事檔案管理機構證明、項目管理經歷證明復印件;
八、具有工程建設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人事檔案管理機構證明和從事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九、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十、評標專家庫成員名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壹條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綜合評價標準;
(二)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只不過投標價格低於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