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主要包括違章罰款,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為保證安全生產而增加安全投入,導致項目管理成本增加。
質量風險主要包括實施規範和標準、提高產品質量的投入,或重大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
進度風險主要包括為趕上工作進度而增加的成本投入。過程數據的確認和積累。
合同履行風險是合同執行過程中形成的風險。由於施工合同的管理貫穿於項目管理的各個方面,施工合同的履行必然會涉及到各種項目管理工作。
當我們遇到法定條件或者合作方違約可能損害我們的利益時,我們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因為合同解決的是所有尚未發生的交易問題,大部分條款都是對未來情況的壹種假設。在合同的實際履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國家政策的變化、市場情況的變化、壹方經營狀況的嚴重惡化等情況,都會對交易產生風險。最常見的風險如下:
1,刑事詐騙風險。罪犯收取押金、貨款等。打著簽訂合同的幌子,但實際上他們無意履行合同;最後的結局必然是壹方財產的損失。
2.另壹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風險。
3.交易過程中因火災、車禍等原因導致標的物滅失的風險。
4.因對方經營狀況惡化而導致對方喪失履行合同能力的風險。
對於上述風險,律師建議,在簽訂合同前,壹定要關註對方的履約能力,盡量選擇有較強背景的單位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合同義務履行的順序、時間、費用和方式;對於貴重物品,要考慮投保,降低物品丟失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並關註對方經營狀況的變化,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經營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條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中止履行:
壹是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第二,轉移財產,回籠資金,逃避債務;
第三,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