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手寫內容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強制性規定,手寫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手寫部分有效。合同又稱契約,本質上是壹種協議或約定,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的特點:
1.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
2.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法律行為;
3.合同是在法律上規定當事人之間具體權利和義務的文件;
4.本合同是具有相應法律效力的協議。
綜上所述: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或按手印時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手寫部分對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影響。根據法律,合同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形式訂立。手寫部分作為書面形式,可以視為合同的有效部分。然而,手寫部分的法律效力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簽名人的意願、合同的完整性和壹致性等。如果手寫部分涉及合同的重要條款或變更,應確保簽字人完全理解並同意後再簽字。此外,壹些國家或地區可能對手寫部分的法律效力有特殊規定。因此,在合同中使用手寫部分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其法律效力。
手寫部分對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影響。根據法律,合同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形式訂立。手寫部分作為書面形式,可以視為合同的有效部分。然而,手寫部分的法律效力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簽名人的意願、合同的完整性和壹致性等。如果手寫部分涉及合同的重要條款或變更,應確保簽字人完全理解並同意後再簽字。此外,壹些國家或地區可能對手寫部分的法律效力有特殊規定。因此,在合同中使用手寫部分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和合同成立的要求。根據這些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必須符合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的條件。以合同形式訂立的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後,合同成立。如果壹方履行了主要義務,並為另壹方所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