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時效期限壹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雙方未約定生效時間的,壹般認為在合同簽訂之日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如何賠償對方違約:
1,根據當事人是否約定違約金,分為約定賠償和法定賠償。
約定賠償包括兩種情況: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賠償條款,另壹種是合同未約定,但在合同成立後達成賠償協議;
2.商定的補償
訂立合同時,合同當事人事先約定因壹方違約而產生的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或者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金錢。由於訂立合同時損失範圍難以確定,當事人只能在合同中約定賠償的計算方法,而不宜約定固定的賠償金額。補償可以用貨幣或非貨幣方式確定;
3.法定賠償
是指壹方違約給另壹方造成損失時,按照法律規定的方法計算賠償金額。
綜上所述,合同生效後,雙方可以通過補充協議約定違約金的具體計算方法,也可以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所以如果壹方不履行義務,另壹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