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本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足5000元的,單筆罰款;
5000元以上不滿654.38+0000元的,拘役;1000元,有期徒刑六個月;
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合同欺詐和欺詐的區別
合同詐騙罪本質上也是壹種具體的詐騙罪,與詐騙罪的關系既特殊又壹般。他們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侵權對象不同。詐騙罪侵犯的只是財產所有權,財產所有權是單壹客體,而本罪侵犯的不僅是他人的財產權,還侵犯了合同行為管理制度;
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不同的。詐騙罪可以表現為編造任何事實或者隱瞞真相以騙取財物;本罪只是在簽訂和履行經濟合同的過程中,所以詐騙手段具有特定範圍的特殊性;
3.犯罪主體不同。詐騙罪僅限於自然人主體;本罪的主體包括單位,而且是任何單位;
4.本罪與詐騙罪屬於法律競合,應遵循特別法優於壹般法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對方支付的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