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合作合同的要素是:
1,當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
2、目標。合同為什麽成立,目標是關鍵;
3.價格。實現基礎交易所支付的價格,包括支付方式、條款、保證金等。;
4.性能因素。包括時限、地點、方式等。;
5.違約責任。違約金、押金、賠償、免責等。;
6.解決糾紛的方式。說清楚是仲裁還是訴訟。如果選擇仲裁,條款應符合仲裁法的規定;
7.合同的有效條款。有效或無效條件和無效免責等。;
8.配件。記錄本合同附件的類型、數量和有效性。
二、合同違約處理流程是:
1,審查合同效力。對合同主體的審查,需要根據合同主體的情況確定主體是否有權簽訂合同,是否需要經過主管主體的同意才能生效;合同內容的審核需要根據合同內容確定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否侵犯其他權利主體的權利,是否超越主體的權限;
2.整理合同的履行情況。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內容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核實雙方的履行情況;
3.查看合同違約條款。如果主張對方違約,需要查看合同違約條款針對這種情況規定了什麽樣的救濟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對方聲稱我們違約,我們需要查看是否有違約行為。如果有,我們有什麽正當理由進行抗辯,根據合同違約條款需要承擔什麽違約責任;
4.確定爭議解決方法。根據合同條款決定是通過仲裁還是訴訟來解決爭議。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還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沒有約定的實際簽約地、履行地、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所在地確定法院所在地。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百四十七條因重大誤解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八條壹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九條第三人欺詐,致使壹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條當事人壹方或者第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脅迫對方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