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愛子的認可,多年不為人知的苦難終於有了好的結局。短暫的團聚後,愛子決定了去留,家庭關系在現實中“分離”了。
?孫卓的壹句:“我不希望我的養父母被判刑”給這個美好的結局蒙上了壹層刺,但我真的覺得自己是壹半壹半的掙紮。在尊重孩子的前提下,也牽連到買賣孩子的權利義務的法律追究。孫海洋夫婦的心情可想而知。掙紮和“恨”,於是有了這個說法的開頭。
?看過這部電影的觀眾被電影中的情節深深震撼了。十四年的骨肉分離,仿徨,自責,內疚,悲傷,每時每刻淚流滿面。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心臟,被硬生生分開。這種絕望的打擊是無法承受的。
指責孫卓無知、忘恩負義和不成熟是壹種嚴肅的批評。壹個孩子在人事不知的情況下被拐,他自己也是受害者。當他被用心照顧了十幾年,這種養育之恩在孩子身上是很難割舍的。人是有感情和依戀情結的,不應該把太多的壓力轉移到孩子身上,這是可以理解的。
?當我知道我是壹個被拐賣的孩子,我不得不重新過上平靜的生活。我遇到的每個人都忐忑不安,接受真相需要太多時間。我壹方面是親生父母,壹方面是養父母,把我當成壹個“復雜”的身份。在雙重道德的壓力下,孫卓的壹些言論實際上是在傾吐自己的心聲。
此外,孫卓必須面對未來生活的選擇,所以他現在的選擇沒有錯。面對第二次與孩子的暫時“分離”,即使孫海洋夫婦不願意放棄,他們也不得不這樣做。過分堅持反而適得其反。現在兒子跟自己混熟了,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成長不需要被打擾。
?後續的法律和道德問題壹時半會解決不了,需要進壹步確認。希望所有因販運而受傷的家庭能夠盡快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