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服從警衛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武警的看管。
第二,實事求是把自己的問題說清楚,舉報犯罪同夥,揭露別人的犯罪行為。
三、認真學習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觀。
第四,搞好個人和環境衛生,保持房屋整潔。
5.按時作息,遵守學習、生活、勞動等各項制度。
6.我們應該互相監督,及時舉報和揭露他人的壹切不規範言行。六是不允許的。
壹是禁止談案、發函、策劃反訊問、反起訴、反審判。?
二是不準傳授習題和技巧,傳播反動淫穢言論。
三、不準稱霸,結夥,打架,欺負別人,搶別人的財,搶別人的飯。
四、不準毀壞公物,在墻壁、床板、書報上亂塗亂畫。
五、不準喧嘩唱歌、唱歌、跳舞、下棋、吸煙和賭博。?
六、不準攜帶生產中隱藏的危險品?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訓斥,並責令反省鐐銬和武器。構成犯罪的將依法嚴懲,有立功表現的將酌情依法從寬處理。
擴展數據:
看守所條例:
第壹條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看守所是依法羈押被逮捕或者被刑事拘留的罪犯的場所。
被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剩余刑期不超過壹年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第三條:看守所的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武裝警戒看守在押人員,確保安全;教育違法者;管理罪犯的生活和衛生;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對看守所在押人員的監管,必須堅持嚴格警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保護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嚴禁打罵、體罰和虐待罪犯。
第五條監護人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設立,由同級公安機關管轄。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安全廳(局)可以根據需要設立看守所。
鐵路、交通、林業、民航等系統相當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設立看守所。
第六條看守所設所長壹人,副所長壹至二人;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若幹警衛、紀律、醫療、會計、炊事等工作人員。
看守所應當配備女性工作人員管理女性罪犯。
第七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以下簡稱武警部隊)負責看守所在押人員的武裝警戒和押解工作。拘留中心為執行任務的武裝部隊提供業務指導。
第八條看守所的監督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