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對種糧農民實施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到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手中,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4、14年10月,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糧食直補資金2015100億元。
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對種糧農民實施農資綜合補貼。根據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情況,按照“價格補償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4,14年10月,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071億元農資綜合補貼資金。
3.改進種子補貼政策
2014年,農作物良種補貼政策覆蓋了東北和內蒙古的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長江流域10省(市)、河南信陽、陜西漢中、安康,主產區試點馬鈴薯、花生。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小麥良種補貼15元;稻棉每畝補貼15元;壹、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補貼每畝50元,大田生產補貼每畝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采取直接現金補貼,小麥、大豆、棉花可以采取直接現金補貼或差額購種補貼,具體由各省(區、市)按照簡便易行的原則確定。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範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對象為農牧民、農場(林場)從業人員、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受補貼的機器和工具的類型涵蓋12的48個子類別中的175個項目。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可在12大類中增加不超過30項的其他項目機具,並納入中央資金補助範圍。農機購置中央財政補貼實行定額,即同類型、同等級的農機實行全省統壹的補貼標準。壹般機具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和烘幹機補貼限額可提高至654.38+0.2萬元;馬力100以上的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飼草收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大型水稻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的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補貼限額可提高至25萬元;單臺甘蔗收割機補貼上限可提高至20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可提高至25萬元;大型采棉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30萬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提高到40萬元。不得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區別對待。同時,在部分地區開展了農機深松整地補貼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