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壹)主體內容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五個城市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本標準適用於城市地區。農村生活區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標準值
五類城市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
晝夜分類
0級50分貝40分貝
1級55分貝45分貝
2級60分貝50分貝
3級65分貝55分貝
類別4: 70分貝和55分貝
(c)各種標準的適用領域
(1)0級標準適用於需要安靜的區域,如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酒店區等。位於郊區和農村的這類區域,按嚴於0類5分貝的標準執行。
(2)1類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構為主的地區。農村人居環境可參照此類標準執行。
(3)2級標準適用於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
(4)3級標準適用於工業區。
(5)四級標準適用於城市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和穿越市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這類標準也適用於穿越城市的鐵路主次線兩側地區的背景噪聲(指列車不通過時的噪聲水平)限值。
夜間突然的噪音
夜間突發噪聲的最大值不得超過標準值15 dB。
4、《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1.標準的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可能產生噪聲汙染的工廠和企業事業單位的邊界。
2.標準值
廠界各類噪聲標準值如下:
晝夜分類
55分貝和45分貝的壹類
二級60分貝50分貝
III級65分貝55分貝
70分貝和55分貝四種
3.各種標準適用範圍的界定
第壹類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構為主的地區。
二類標準適用於居住區、工商業混合區和商業中心區。
三種標準適用於工業區。
四類標準適用於交通幹道兩側地區。
4.各種標準的適用範圍由地方人民政府劃定。
5.夜間頻繁突發噪音(如排氣噪音)。其峰值不允許超過標準值10 dB,夜間偶發性突發噪聲(如短促的汽笛聲)峰值不允許超過標準值15 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