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2023年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023年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

壹是小規模征收率由3%下調至1%並推遲至今年年底。二是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資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延至今年3月31日。三。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推遲到今年65438+2月31。四、單價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的壹次性稅前扣除,順延至2023年2月1日。5.R&D費用將扣除75%並延期至2023年2月31日。六、企業集團(含企業集團)各單位之間的無償拆借行為,免征增值稅,順延至2023年2月31日。七、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5萬元提高到15萬元。八、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0萬元的,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所得稅。九、繼續實施企業R&D費用75%抵扣政策,將制造業企業抵扣比例提高到100%,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加大R&D投資,努力推動企業以創新引領發展。十、金融機構與小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延期至2023年6月5438+2月31。11.2020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發生的虧損,由5年延長至8年,順延至今年3月31日。十二、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支援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延期至今年3月31日。十三、疫情防控重點支持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生產能力新購的相關設備,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延期至今年3月31日。十四、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延期至今年3月31日。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對疫情繼續實施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的公告(公告編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13),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12、31。其中,2021年4月至2021年4月、65438+2月、31年,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稅率計算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0號公告)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收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25號公告)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已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6544年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8號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9號公告)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已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3月。四、2021 1 6月1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按本公告規定征收的稅費予以減免或退還。

  • 上一篇:海南自由貿易港的運營意味著什麽?
  • 下一篇:護理人員培訓計劃ppt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