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後,離職後能為自己做些什麽?

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後,離職後能為自己做些什麽?

我在工作的時候簽了保密協議。如果保密協議中有競業限制條款,我在競業限制期內不能從事這個行業。用人單位應當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1.我在工作的時候簽了保密協議。離職後可以從事這個行業嗎?

我入職時簽了保密協議,上面寫著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職業是合法的。如果我簽了,在競業禁止期內(壹般兩年)不得從事相關職業,可以按月獲得公司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離職時公司簽訂保密協議是否合法?

員工從事知悉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工作,應當承擔保密義務,可以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這種情況下簽署保密協議是合法的。

第三,保密協議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區域和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或者自主創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不得超過兩年。

  • 上一篇:股票發行環節有哪些?
  • 下一篇:我國公務員職業道德有哪些特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