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兩個人分手不是因為原則,還有三觀之類的。有哪些原則性的問題?家暴,出軌,惡意欺騙。
首先,家暴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涉及到人身安全問題。就算對方跪下認錯,也不能答應復合,否則將來吃虧,事情會變得更糟。
其次,出軌只有0次和無數次。對方能做出這樣的事,說明他在壹起的時候沒有尊重妳和這份感情,為什麽要給他第二次傷害自己的機會呢?海裏有很多魚。
再者,出軌。如果對方多次惡意出軌,那麽妳就在劫難逃了。他以為自己智商比妳高,可以把妳忽悠得團團轉而不被發現。我沒有給妳足夠的尊重。就像上壹個,連性格問題都需要考慮。
以上三個是我個人覺得很難接受的原則性問題。妳也可以仔細想想他們。就妳而言,情侶相處最不能接受的是什麽?
第二,分手原因可以短期解決,而不是長期反復。這個前提很熟悉。很多人都是在這裏被絆倒的,所以得出好馬不會回頭警告別人的結論。
回想壹下妳們之間是否有未解決的問題。這個問題是不是經常出現,出現的時候妳們無法達成壹致?就像壹個有固定程序的開關,每次碰壹下都會出現同樣的結果,所以要麽討論換電路,要麽離開這裏。
三個依然相愛。我必須這麽做。不愛了為什麽不復合!
如果妳們都滿足了這些前提條件,那麽復合就不再是別人所說的重歸於好,重蹈覆轍。分手會是妳們關系中的壹段插曲。誰還沒分手?甚至可以促進妳們的感情在未來變得更深——曾經失去,所以要重新珍惜。就像家裏有壹套贏得妳芳心的精致陶瓷杯,不小心敲裂了壹條縫讓妳心疼。妳以後用的時候會更小心。
如果妳認對了這個人,那麽如果因為誤會分開了,壹定要勇敢的回來~如果是大問題,認真解決,心平氣和的談~遇到妳愛的人的幾率真的很小,不要因為面子而後悔壹輩子~沒有什麽能阻擋兩個相愛的人彼此靠近!我是真愛黨!我相信真愛無敵?(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