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可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壹)依法參加失業保險,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上;
(二)2017+1年10月以來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二:補貼標準
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中級(四級)為1,500元,高級(三級)為2,000元。其中,列入省急需職業(工種)的,初級(五級)補貼標準為1.65438。全省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由省人社廳發布。
同壹職業(工種)、同壹等級只能申請享受壹次技能提升補貼;同壹職業(工種)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不能降級申請補貼。
三:處理程序
(1)申報。從業人員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持社會保障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登錄“河北人社服務平臺”(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服務”手機APP,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勞動者也可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報。
(2)復習。市、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職工申報後,在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員工。
(3)宣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核定的技能提升補貼信息在“河北人社服務平臺”(www.he.12333.gov.cn)上公示3天。公示失敗的,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
(4)付款。公示無異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按規定程序通過銀行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職工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