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動機、過程構成了傳統偵探小說的內部框架,故事圍繞這三個問題的追蹤展開和結束。但電影《河邊的錯誤》中,作案動機不明,作案過程不明顯,兇手是個瘋子。
因為兇手是個瘋子,沒有道德觀念,不受法律約束,無法用常理猜測。事實上,連壹個瘋子是怎麽變成瘋子的都沒有解釋清楚。結果本片中的懸案最終變成了“葫蘆案”。
如果把這部電影比作魯迅的《狂人》的影子,或許能摸到壹些道理。畢竟魯迅的時代不好,環境頹廢,真的能讓人感到孤獨。
在魯迅的時代,恐怖來自於“吃人”的合法化,痛苦來自於個體的懺悔意識和對群體暴力的無力反抗。我可能沒吃過幾口姐姐的肉,但我意識到了自己的邪惡基因。當瘋子的神智恢復後,這種覺醒就不復存在了。
然而膠片的顆粒感,充滿時代感的磁帶,綠皮火車,破舊的廠房,刻意營造的80年代氛圍,都在告訴我們,那是壹個瘋狂之後的時代。為了讓影片看起來像壹個隱喻,導演故意把警察辦案放在電影院,把電影院的畫面撕掉,把放映機燒掉,都在說明壹個問題:“在壹個瘋狂的世界裏,只有瘋狂的人才看起來正常。”
電影簡介:
《河邊的錯誤》是由魏淑君執導,朱壹龍主演,曾子、、童、康春雷、黃俊等主演的荒誕現實主義藝術電影,該片改編自余華的同名小說《河邊的錯誤》。它講述了壹個涉及許多嫌疑人的自相矛盾的謀殺案。國際刑警隊長馬哲不斷撥弄著不可言說的真相,逐漸陷入荒謬、不安、迷茫的時刻和回憶。
1968-1990年代中期,在江南的壹個小鎮上,壹位老婦人被殺害在河邊,負責調查此案的是警察馬哲(朱壹龍飾)。他逐壹排除了可能的嫌疑,最終鎖定了老婆婆收養的瘋子(康春雷飾)。這個案子本該到此結束,但壹些疑點的存在讓馬哲打算壹探究竟。與此同時,瘋子跑出了瘋人院,繼續作案,這讓馬哲再次緊張起來,精神狀態發生了巨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