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橫琴通關的背景和意義
橫琴通關是指在橫琴口岸實施更加嚴格的出入境管理措施,旨在加強邊境安全,優化通關程序,促進區域經濟發展。通關並不意味著完全封閉,而是對出入境的人員和貨物進行更嚴格的監管和檢查。
二、橫琴通關後的出入境手續
1.準備相關證件:需要攜帶護照、通行證等有效出入境證件前往澳門。確保證件在有效期內,提前了解澳門的入境要求。
2.提前辦理簽證或簽註:根據澳門的入境政策,可能需要提前辦理簽證或簽註。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以免影響出入境。
3.選擇合適的通關口岸:橫琴口岸是連接珠海和澳門的主要通道之壹,關閉後仍保持通關功能。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適的通關口岸,遵守口岸通關規定。
4.配合邊檢:在橫琴口岸,需要配合邊檢人員,接受證件檢查、安檢等程序。請耐心配合,確保順利通關。
三、註意事項
1.了解澳門的入境政策和限制:去澳門之前,壹定要了解澳門的入境政策和限制,避免因違規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遵守口岸通關規定:您在橫琴口岸通關時,請遵守口岸通關規定,不要攜帶違禁品或超出規定範圍的物品。
3.註意口岸通關:由於政策調整或特殊情況,口岸通關可能發生變化。建議關註相關官方渠道或媒體,及時了解通關動態。
總而言之:
橫琴封關後,仍然可以去澳門,但需要遵守相應的出入境管理規定和程序。準備去澳門時,壹定要了解澳門的入境政策和限制,提前辦理相關手續,選擇合適的通關口岸。在通關過程中,請配合邊檢人員,確保通關順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9條規定: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海員身份出境或者入境並在外國船舶上工作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船員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22條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外交事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對外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
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和發展與世界各地的經濟、貿易、科技和文化聯系,並簽署了有關協議。
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互不損害主權的前提下,可自行簽訂經貿、科技、文化、體育及其他適當領域的協議,包括民用航空運輸的協議,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自行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出租、轉讓、抵押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