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聯網法院不只是管轄互聯網案件,如果只做這個,那只是知識產權法院的翻版。互聯網法院最具革命性的改革是以互聯網和互聯網思維來審理案件。在很多方面,輕盈、便捷、包容的互聯網世界,似乎與法律庭院裏高度程序化、莊嚴肅穆的氛圍格格不入。更重要的是,如果創新定義了互聯網,那麽保守就是法院應有的氣質。從某種意義上說,法治實際上並不歡迎創新。當互聯網的高速發展總是讓人“始料未及”的時候,法院給人壹種關於確定性的安全感。
但互聯網與法院之間的精神鴻溝,並不影響兩者在某些方面的結合,最終催生出有利於互聯網發展和法治建設的結晶。杭州互聯網法院可以算是法院互聯網思維的試驗田,積累了壹些改革經驗,解決了其他法院的痛點。
在杭州互聯網法院起訴壹個案件,最省心的就是不需要收集被告的主體信息。如果是網購交易,甚至不需要當場收集關於交易的證據。法院會自動從相應的平臺導入這些數據。在普通法院辦案時,收集案件當事人的身份、婚姻、社保、賬號等信息用於辦案,往往是律師和當事人比較頭疼的事情。在這方面,杭州互聯網法院繼承了壹些網購平臺倡導的把用戶體驗放在第壹位的做法。
另壹個值得期待的是,互聯網在司法領域的深度應用,有望改變司法領域傳統的立案、備案方式。信息和知識在互聯網上的呈現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了傳統的用文字記錄歷史的呈現模式。目前司法領域的各類筆錄,如警方訊問筆錄、法院庭審筆錄等,都是壹種相對落後的信息呈現模式,效率低下,容易被扭曲。是否有可能通過使用互聯網來改變所有其他司法材料的記錄方式甚至呈現方式?如果能做到這壹點,那麽,未來就有可能基於全案信息對司法人員的各個環節進行智能監管,從根本上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這無疑是值得期待的。
是好事,至少可以快速解決大家遇到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