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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法院需要出庭嗎?

法律分析:

網上起訴不需要去現場。現在,可以在網上立案了。案件獲批後,可以將起訴狀等材料郵寄到法院,也可以現場遞交,開庭時需要到達現場。如果案件在互聯網法院審理,不需要去現場。

互聯網法院是指案件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準備、審判、宣判等訴訟環節壹般應在互聯網上完成,並以全程在線為基本原則的法院。這是司法機關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重要舉措。在總結推廣杭州互聯網法院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回應社會正義需求,科學確定管轄範圍,完善訴訟規則,搭建統壹訴訟平臺,推進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

試用模式:

對全市轄區內特定類型涉互聯網壹審案件實行集中管轄,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時代的審判模式,推進起訴、調解、立案、審判、判決、執行等訴訟全過程。創新符合互聯網審判的程序規則,建立各類案件的規範化、智能化審判模式。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發揮跨區域審判優勢,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

主要職責:

按照依法有序、積極穩妥、遵循司法規律、滿足群眾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網案件訴訟規則,完善審判機制,提高審判效率,為維護網絡安全、化解涉網糾紛、促進互聯網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

管轄權:

1.因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簽訂或履行網購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2、該行為的簽訂和履行都是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

3.簽訂和履行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和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4.首次在互聯網上發表的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糾紛。

5.因侵犯在互聯網上在線發表或傳播的作品的著作權或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

6.互聯網域名歸屬、侵權和合同糾紛

7.因在網絡上侵犯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利而產生的糾紛。

8.因通過電子商務平臺購買的產品存在產品缺陷,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而發生的產品責任糾紛。

9.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

10.因行政機關作出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爭議。

11.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互聯網法院網上審理案件,案件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準備、審理、宣判等訴訟環節壹般應當在網上完成。

第八條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臺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臺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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