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基本上沒有例外。這裏有幾個例子,但是讓我們來舉例說明。特別要提醒妳的是,壹旦把戶口改成非農業戶口,真的很麻煩,想轉也轉不回來。
眾所周知,有沒有土地使用權是區分農村人和城市人的壹個標準。
第壹,戶口遷移是個人自由。
只要受方同意,遷出方壹般不會阻攔。
土地確權後,娘家的土地使用權依法受法律保護;
但到了婆家後,壹般情況下,她就不能再擁有當地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使用權了。
二、農村土地確權是什麽?
就是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也就是土地的使用權。不是土地所有權,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就是我通常說的土地屬於村裏。
3.戶口遷出後土地會被收回嗎?
1.它無法恢復。土地使用權確認後,依法受法律保護!
2.確認期滿後,不再具有繼續承包業務的資格。因為土地是集體的,妳的戶口遷出去了,妳沒有權利再承包。如果婆家這邊有地,當然允許妳承包經營,但是這種情況很難。
壹般來說,在原土地承包期內,往往遵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也就是說,這個家庭即使有了新的人口,也不會再增加土地,即使家庭成員去世後人少了,也不會減少土地。說白了,農村孩子可以繼承父母的承包地,繼續種地,享受土地承包的權益!
大多數有孩子和女人的家庭都有平衡的土地,這和重新承包土地沒什麽區別。很多女戶堅決拒絕重新承包土地,於是主張重新承包土地的就成了少數,而重新承包土地需要80%以上村民小組的同意,人的惰性本來就是多壹事不如少壹事。
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和保護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將在未來30年或更長時間內保持農村土地在承包關系上的長期穩定,依法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有序,使農民生活更加富裕,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整個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