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官網填表預約,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局;
2.攜帶本人證件到出入境管理局按照預約時間填表交卷;
3.按要求用銀行卡支付;
4.收到證書的回執;
5.在收據上顯示的日期當天或之後,您可以憑身份證和收據領取。大概需要30個工作日。
異地辦理護照所需材料:
1.護照制作照片壹張(符合《出入境證件拍照指南》)和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壹份。
2.提交身份證原件(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提交臨時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還應提交其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國(境)證明(同意申請出入境證件的函)。
綜上所述,公民護照遺失後,可以在異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護照,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壹)近期免冠照片壹張,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在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時,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3)16周歲以下的公民,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其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證明。
(五)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完成審批手續後,向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