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沒有前科消滅制度,也沒有辦法消滅“前科”前科這個詞不是法律術語,而是口語詞。壹般指某人過去違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在行政案件中,屬於違法記錄。在刑事案件中,屬於犯罪記錄。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刑事案件的案卷將長期保存,治安案件的案卷將短期保存。
雖然從理論上講,犯人出獄後,應該恢復全部公民權利(剝奪政治權利除外),享有與其他公民同等的社會地位。但實際上,服刑人員出獄後,在就業、入伍、出國、生活等方面仍受到諸多限制。
有犯罪記錄的影響
根據法律、法規或者專業規定,有犯罪記錄的人員不得從事下列職業:
1.公務員制度: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CPPCC機關、民主黨派機關、社會團體、參照公務員系列管理單位、參軍入伍;
2.司法系統:包括法官、檢察官、人民陪審員、人民法院書記員、人民監督員、警察、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公證員、法醫專家;
3.機構:教師、醫生、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記者;
4.公司高管:公司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企業的破產管理人;
5.保險、證券類職業:期貨從業人員、證券公司風險管理人員、精算師、保險業務員、證券從業人員、拍賣師、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人員;
6.其他職業:導遊、民用安全用品生產、銷售、采購、運輸、爆破人員、註冊建造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測量師。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條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在入伍或者就業時受過刑事處罰的情況,不得隱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刑法
參考資料:
墊江縣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參考資料:
海南法制時報-前科對個人有什麽影響?犯罪記錄能被抹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