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精神,結合我院研究生培養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壹、選擇範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用於獎勵列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成績突出、具有中國國籍的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取得學籍後,每學年可申請壹次國家獎學金,研究生申請期限不得超過各學院(系)確定的學制年限;博士生申請年份
不超過4年;直接博士生申請期限不超過5年。
當年國防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有申請資格,研究生中已完成碩士學位制度的2021級博士生不得以碩士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二、選擇時間
2021年10月11日—10月23。
第三,獎勵金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碩士生每人2萬元,博士生每人3萬元。
四。應用條件
(壹)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
(四)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註:除2021年級新生外,其他年級學生在申請時必須完成相應的培養階段。
考核時,具體要求按《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培養條例》(校研[2019]11號)和《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培養條例》(校研
[2019]第14號)。
申請國家獎學金,還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壹)獲得模範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十佳。
黨支部書記、十佳黨員、研究生道德模範等校級以上榮譽稱號。
(2)上壹學年學習成績優秀。加權平均分專業排名在前10%。
(3)學術研究成果顯著。以第壹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學術論文(導師為第壹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研究生參與評審時可視為第壹作者)。以第壹、第二作者身份出版學術專著、譯著,或擔任主編、副主編。
主編出版學術著作。
(4)在學術競賽中成績顯著。在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商業計劃書競賽等省部級競賽中獲獎。
(五)創新發明成績顯著的。以我校為第壹專利權人,研究生為第壹發明人或設計人(導師為第壹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參考)
評審時可視為研究生為第壹發明人)並獲得授權專利。
(六)研究成果顯著。參與省部級及以上課題,做出突出貢獻。
出去。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經驗豐富,表現突出。
五、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能參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