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加強環境會計的宣傳、教育和監督
(二)加強環境會計的理論研究
加強環境會計理論研究,可以借鑒西方國家的理論,對環境會計進行深入探討,解決成本確認和計量等基礎理論問題,完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理論體系。
(3)建立和完善環境會計法律法規。
建議我國采取以下措施:壹是將環境會計與監管納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環境會計的地位和作用,這是將其付諸實施的最有力手段;二是制定高質量的環境會計準則,將環境內容納入會計要素,擴大報告體系;三是建立環境會計制度,即根據會計準則規定的相關環境原則設計會計制度,使環境會計能夠實際操作。
(四)完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壹是會計報表的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重點是向環境會計信息使用者披露環境會計信息,進壹步擴大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本身的範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應以會計報表為基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是會計學的三大會計報表,也是環境會計報告的主要內容。對於資產負債表,可以增加必要的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所有者權益等相關科目,做出相關報告;對於利潤表,加入環境問題造成的必要損益,計算最終利潤;現金流量表也是如此。
另壹個是表外信息的披露。新頒布的《會計法》規定,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報表三部分。因此,環境會計要素的信息可以在會計報表或財務報表的附註中披露,並且有多種形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數字的;可以詳細,也可以簡短。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使用獨立的環境會計信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