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汙染環境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主觀方面四要素的有機統壹。1.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客體。本罪的壹般客體是受刑法保護、受犯罪行為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利益。2.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是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形式,包括犯罪行為、行為方式、行為對象、危害結果以及犯罪活動的時間和地點。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客觀方面是汙染、破壞環境資源的行為,具有嚴重情節或者後果。3.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主體。環境犯罪的主體是個人或單位。個人是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行為的。根據刑法總則的規定,不負刑事責任,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4.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關於可能危害社會的後果的心理狀態,通常指犯罪的故意或過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壹)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和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二)向國家指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和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三)造成永久基本農田大量喪失基本功能或者永久損壞的;(四)造成多人重傷或者疾病,或者造成嚴重殘疾或者死亡的。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