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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地方不接受怎麽辦?

沒有接受緩刑的地方,與當事人無關。當事人應當自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之日或者出監之日起10日內向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告。緩刑是指對觸犯刑法,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人,先予定罪,暫不執行。

判處緩刑的居住地司法所不受理,解決辦法如下:

1.司法局對緩刑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如果法院判緩刑,司法局沒有權利不受理。當然,如果罪犯不在司法局轄區內居住,法院應當將罪犯移送到其居住地的司法局執行。

2.司法所不服的,可以與上壹級司法所溝通,或者直接將法院與司法所對接,督促司法所受理;

3.如果罪犯不在司法局轄區內居住,法院應當將罪犯移送其居住地司法局執行。

緩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累犯除外;

2、實行緩刑的罪犯不會危害社會。

二。對被判處緩刑的罪犯進行社區矯正應當遵守的規定:

1,罪犯必須按時到當地司法所報到,到司法局或司法所辦理進入矯正社區的手續;

2.犯罪嫌疑人進入矯正社區後,需要每周做壹次報告。司法所將允許犯罪分子在規定的固定時間內進行電話舉報;

3.罪犯需要按照規定參加每月壹次的社區服務活動,比如打掃衛生;

4、每月必須按要求參加壹次司法所的教育活動;

5.犯罪分子必須隨身攜帶手機,方便與相關部門聯系;

6.不能離開妳所在的市、區、縣。如果妳真的有急事要出去,妳必須請假。司法所壹般可以批準七天假期,超過七天需要市縣司法局批準;

7.記住不要再犯法了。如果妳再犯,妳將被判緩刑和監禁。

8.犯罪嫌疑人不做周報,不參加社區、司法所組織的服務活動、教育活動,不服從有關部門管理,私自外出不報告,不隨身攜帶定位手機的,處三次警告,三次以上有期徒刑。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法》第76條

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予以公告。

刑事訴訟法第269條

對被判處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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