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換發駕駛證的過程中,駕駛員需要接受壹系列的身體檢查,其中視力測試是必不可少的壹項。視力測試的目的是保證駕駛員的視力水平滿足駕駛要求,從而保證他能看清路況和交通信號,做出正確的駕駛決策。
如果駕駛員視力測試不達標,通常會要求其進行相應的治療或矯正。但如果連續兩次視力檢測不達標,則意味著駕駛員的視力可能不符合駕駛要求,此時不會換發駕駛證。
面對這種情況,司機應該積極尋求醫療幫助,提高視力。如果視力問題可以通過治療或矯正得到改善,那麽駕駛員可以在視力達標後申請新的駕駛證。但是,如果視力問題無法改善,司機可能需要考慮放棄駕駛,以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總結壹下:如果換駕照時視力兩次不達標,就無法完成駕照的換證。駕駛員應註意視力檢測,確保視力符合駕駛要求。如果視力不達標,應積極就醫,提高視力,確保行車安全。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12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2)身體狀況:
1.身高:申請公共汽車、拖拉機、城市公共汽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在155cm以上。報考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150cm;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對數視力表上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達到5以上。報考其他駕駛車型,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在對數視力表中達到4、9以上。單眼視力障礙,裸眼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水平視野達到150度,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機動車駕駛證;
3、辨色:無紅綠色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22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