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後父母首付誰出,法律上有很多爭議和不確定性。如果夫妻雙方都出資購買,那麽無論父母出資多少錢,房子的法定所有權都應該屬於夫妻雙方,也就是共同所有。但如果只有父母壹方出資購房,首付款的法律歸屬問題將成為爭議焦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後,夫妻雙方按照“以家庭財產支付”的原則買房,離婚時財產價值應平均分配,即使父母壹方出很多錢。但在離婚時,如果沒有夫妻共同購房的證明,另壹方就無法得到房產。婚姻存續期間,如果父母壹方出資購買房產,那麽離婚的另壹方無權要求首付。但是,如果對方婚前已經參與了部分房產出資,那麽他就可以享有首付款的分配權。另外,在購買時,如果雙方在購買合同時簽訂協議,約定付款方式和權益歸屬,協議內容壹般會被法院認可。
如果父母為買房提供貸款擔保,這是否會影響已婚房產的出售?如果只是貸款擔保,沒有實際投資購買房產,那麽婚後離婚時,房產的出售和分配不受影響。但在處理財產分割時,銀行貸款的存在可能會影響財產估價和雙方的債務承擔。
總之,婚後首付父母給誰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另外,買房時,簽協議很重要。夫妻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和情況做出相關規定,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壹條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處分、收入、債務和歸屬,適用本法規定。沒有合同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