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婚姻登記的規範——總則是什麽?
第壹條為了規範婚姻登記,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根據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各機關單位要按照本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本職工作,為新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章:婚姻登記的規範是什麽——婚姻登記機關?
第三條有關單位應當依法履行職責。
第四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婚姻登記。
(2)補辦婚姻登記證。
(3)撤銷非自願婚姻。
(四)創建和管理婚姻登記文書。
(五)宣傳婚姻法,倡導文明婚俗。
第三章:婚姻登記-婚姻登記員有哪些規範?
第二十三條登記機關應當有專門的記錄員,其數量和編制可參照婚姻登記機構的評定標準確定。
第二十四條記錄員由同級民政部門考核任命。
記錄員應經市級以上民政機構培訓考核,取得婚姻記錄員資格證後方可從事婚姻記錄工作,其他人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第四章:婚姻登記有哪些規範——婚姻登記?
第二十七條報名步驟應按初審—受理—審查—報名(認證)的程序進行。
第二十八條受理婚姻登記的條件是:
檔案處有管轄權。
(二)要求雙方共同向婚姻登記處申請。
(3)男不低於22周歲,女不低於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異、喪偶)。
(5)雙方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血緣關系。
(6)雙方自願結婚。
(7)兩人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張,應交費。
(八)當事人必須攜帶相關有效證件。
第二十三條中國公民應當交驗戶口簿和身份證。
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壹致。如果不壹致,應由相關部門先行糾正。
如果不小心丟失了身份證或戶口本,壹定要先去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編輯總結:婚姻登記的規範有哪些,《婚姻登記暫行規範》2017介紹的相關知識都在這裏。事實上,婚姻登記規範的內容還有很多。想了解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在網上學習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