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處理火藥疲勞的資格

處理火藥疲勞的資格

1.什麽是炸藥?

指用於非軍事目的並列入民用爆炸物品目錄的各種火藥、炸藥及其制品、雷管、導火索等點火、起爆器材。具體包括雷管、炸藥、導火索、黑火藥。民用爆炸物品屬於危險品,國家對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實行嚴格管理。

二、民用爆炸物品的危害特性

民用爆炸物品對火焰、熱能、靜電、振動、摩擦、撞擊等能量敏感,容易引起燃燒和爆炸。爆炸時會產生沖擊波、灼熱和火焰,同時釋放出大量的氮氧化物和壹氧化碳。

沒有煙火

三、單位和個人能否節約爆炸物品?

根據法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住宅、辦公室等場所存放雷管、炸藥、導火索、黑火藥(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4.銷售、購買、運輸、販賣爆炸物有什麽規定?如果違反規定,要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家對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作業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銷售、購買、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或者從事爆破作業。嚴禁轉讓、出借、抵押、贈送、藏匿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同時,第四十四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處罰。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儲存、運輸、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或者特別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沒有煙火

動詞 (verb的縮寫)民用爆炸物的儲存

民用爆炸物品應當儲存在符合國家建築標準要求的專用倉庫內,並保持陰涼、通風、幹燥,遠離火種和熱源,避免陽光直射。炸藥不得與起爆產品儲存在同壹倉庫或用同壹輛汽車運輸。

不及物動詞民用爆炸物品的應急處置

壹旦發生民用爆炸物品火災爆炸事故,應迅速撤離。如果不能撤離,應立即躺下,同時報警。

  • 上一篇:合同的主要法律風險有哪些?
  • 下一篇:建築前後的距離應該是多少米?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