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3.勞動者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支付工資、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4.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5.勞動合同解除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從上面可以看出,克扣勞動者的工資是違法的,是對其工資權利的侵犯。所以大家遇到這種情況要懂得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扣錢壹般是違法的。我國勞動法規定,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克扣勞動者工資是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或者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規定,無正當理由克扣勞動者工資報酬的行為。除法律允許扣繳工資的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公司降薪只是代扣社保費用和個人所得稅,其他的也是法院代扣的,不然不行。如果公司有這種違法行為,員工可以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壹條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