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機電工程施工。
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施工。
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小於654.38+05萬元的機電工程施工。
壹級機電工程施工資質人員要求。
(1)機電工程、建築工程專業壹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壹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機電專業高級職稱;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0人,專業齊全。
(3)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壹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壹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總承包單位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委托給第三方。第三人應當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或者以分包的名義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三條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對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建設工程驗收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壹)建設工程修復驗收合格後,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承包人無權要求按合同約定折價賠償有關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