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誌軍,男,出生於吉林市的壹個普通小鎮。就是這樣壹個看似平凡的生活,犯下了建國以來吉林最大的殺人、搶劫、盜竊案。
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李誌軍及其同夥***21在吉林、長春、九臺等地搶劫14起,盜竊36起,致11人死亡,涉案金額600余元。
2000年4月,與同鄉在吉林東市場附近見面,後聽崔說有辦法賣掉自己的車,遂計劃搶劫。而出租車司機成了他們的首選。
於是在4月17日淩晨2點,在長春凈月潭黎明村長青小學附近,李誌軍將壹把30厘米長的殺豬刀揮向出租車司機,將出租車搶走。
也許是第壹次成功使它更加猖獗,所以在4月20日,和崔又犯了壹次罪。先是李某在長春東橋乘車與崔某躲在玉米地裏,後李某又打車到崔某處搶劫。
兩人將司機捆綁起來,勒死後將屍體藏在後備箱內,並拋屍在吉峰東線附近的河中。之後,崔將該車交給其合夥人,由其到雞西市出售。
有了先前的成功,李誌軍等人的作案手法也發生了變化。2000年5月3日,李誌軍和曲連峰購買了毒品和其他物品。並在長春搶劫了壹輛出租車,將昏迷的司機扔進了駱馬湖。
5月28日,兩人再次使用毒品搶劫,並將司機沈入河中。2000年5月至同年6月5438+00,該犯罪團夥使用麻醉手段殺害9人,搶出租車11輛。
除了麻醉,李誌軍等人甚至假扮成公安,以便實施搶劫。2001 12 19、李誌軍等4人身著迷彩服等裝備,在深圳實施搶劫,並將出租車司機勒死並拋屍沙灘。
犯罪團夥分工明確。李誌軍等人搶劫的車輛包括***王文誌、敖占柱等9人在雞西、大慶或內蒙古販賣贓物。其中王和敖的數額最高,遠遠超過人均銷贓數。
善惡終有報。
2002年8月31日,李誌軍等人落網,犯罪團夥開始瓦解。直到9月25日,21人全部歸案。
2002年9月25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相應判決,團夥成員全部受到應有的懲處。至此,這起特大連續作案案件結束。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罪惡最終會留下證據,等待世人的裁決。法律能判的是道德底線,真正吃虧的應該是內心的譴責。是每天對自己良心的追問,是家人失望痛苦的眼神。
每壹個邪惡的背後都有它的痛苦,但這不是輕視生命的理由。有句話說的好,現在還不是舉報的時候。無視道德底線,總有壹天,妳會輸掉比賽,妳會像過街老鼠壹樣。
出門要謹慎。
我們無法預測危險何時到來,所以謹慎是我們應該對自己和家人的要求。我們可以看到,團夥搶劫的主要目標是出租車司機。這給很多出租車司機敲響了警鐘。
在載人之前,需要確定對方的目的地,比如壹些無人居住的地方,需要謹慎對待。途中壹旦發現不對勁,壹定要冷靜處理。能報警自然是最好的。偷偷報警。如果沒有,盡量去人多的地方求助。
當然,錢和命比起來不算什麽,壹切行動都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如果妳沒有選擇,妳可以放棄妳的錢來保護妳自己的安全。
許多出租車搶劫司機被殺是因為司機們奮力讓歹徒選擇殺害受害者。當然,得到安全後,自然要及時聯系警方,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