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什麽時候是擾民?
晚上騷擾是晚上22: 00到第二天6: 00。
1,壹級生活區夜間測得50分貝以上,二級生活區夜間測得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就是擾民,屬於噪聲汙染。如果在這個地方有這些類型的行為,這是壹個麻煩。
2.小區裝修時間為12至14,19至次日7點。各省規定的時間不壹樣,但都差不多,居民正常休息時間都算擾民。允許整修時間為7: 00至12,14至19。
3、165438+晚上0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分貝高於80分貝,擾民。
第二,白天噪音擾民可以報警嗎?
噪音擾民可以報警。根據聲音的大小,如果達到噪音水平,可以報警。
根據《城市區域噪聲標準》,明確規定了五個城市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1,療養院區,高級別墅區,高級酒店區,白天50分貝,晚上40分貝;
2、主要是住宅、文教機構,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
3、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白天60分貝,晚上50分貝;
4、工業區,白天65分貝,晚上55分貝;
5.市內道路交通幹線公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白天為70分貝,夜間為55分貝(夜間是指22時至次日淩晨6時)。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壹)“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噪聲。
(二)“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居民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4)“夜間”是指晚上22點至早上6點之間的時間。
(五)“機動車”是指汽車和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