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李坤全面接手該項目。陳述平提出退股並與栗坤公司簽訂退股協議,栗坤返還陳述平654.38+0萬。不久後,當時擔任項目財務總監兼會計的周平雙看到需要的投資越來越多,也提出不參與管理。她懷疑李坤會不會沒錢歸還他們的投資款和分紅,於是提出用A2店抵押給他們,作為他們投資款的擔保。於是在2003年7月,張國誌帶著6到8份購房合同找到了裴宗權。中國人做生意講究人情。再加上親戚關系和對張國誌夫婦身份的了解,裴宗權沒多想就簽了合同,買方壹欄是空白的。裴當時連簽了多少合同都不知道。因為周平雙當時也是Xi安栗坤公司的財務主管兼會計,所以她指使出納開具了209萬元貨款的收據。買家寫的是周平雙的母親馮紅珍(已故)。
此後,栗坤公司與張國誌周平雙夫婦就收回投資款壹事多次協商。然而,它失敗了,因為它無法滿足張國誌周平爽夫婦的獅子大開口。
於是,出現了周平六姐妹作為繼承人起訴栗坤公司的鬧劇。在法庭上,律師問周平雙的母親當時是怎麽付的錢,他們回答是現金。209萬現金!恐怕我是帶著壹個麻袋去的。再說,馮紅珍從供銷社退休八年多,壹直拿著200塊的退休工資,也沒掙什麽大錢。她壹次花了200多萬元在店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