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需要繳納契稅、合同印花稅、權證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繼承和轉讓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將被繼承人遺留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所有財產繼承和轉讓都要納稅。
壹、房產繼承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1.遺產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如果是未成年人,必須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不能親自辦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或公證書,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財產必須依法取得。繼承房改、經濟適用房的,需提供房改、住房銷售價格審查書和已購住房上市交易審批申請書。
3.遺產繼承必須在死者死後開始。
二、房屋繼承過戶費用的繼承權公證費;
繼承權公證費按繼承人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屋繼承過戶費用的房地產價值評估費;
根據房地產價值的不同,采用差額法累進法計算:
房產總價累進計費率(萬元)
100以下(含100)5;
2.5部分從101到1000;
1001到2000 1.5;
0.8從2001到5000;
0.4從5001到8000;
0.2從8001到10000;
10000以上0.1。
3、房地產繼承轉讓稅。
包括評估房價0.05%的合同印花稅、65,438+000元的登記費和5元的權證印花稅。
4.房屋繼承轉讓費契稅
房產繼承免征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按土地、房屋權屬繳納契稅1.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文章
契稅稅率為3%至5%。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確定不同的稅率。